孽;因此你就使他受到更嚴厲的審判,而使你自己從神得到更好的賞賜。」另一種解釋是,這段箴言是指埃及的一種儀式,一個人要當衆表明悔改,就在頭上頂著一盤燒着的炭火。無論如何,保羅將這段箴言用在這裏,而且省略最後一句,就賦與了它更寶貴的意義:「要善待你的仇敵,因爲這樣會令他感到羞愧,領他悔改。」換句話說,除去仇敵最好的方法,是化敵爲友,如此便是以善勝惡(21節)。 21.這一連串簡短的句子到本節結束,其形式或許是爲了要讓人便於記憶,作爲敎導之用。參帖撒羅尼迦前書五14〜22。 論到基督徒對信徒團契之外的人應有的行爲,必然會涉及基督徒與世上權柄的關係——包括國家、省與市。本書信寫成之後的十年間,這關係變成非常敏感的問題。 敎會的成員主要是猶太人的時候,這一方面的問題雖然存在,但不如後期困難。猶太人在羅馬帝國的地位,受到一連串皇帝喩令的規範。其實,以這帝國的附屬國而言,他們已經享有相當多特權。猶太社團具有collegia licita(「合法協會」)的地位。猶太人與外邦人種種不同的習俗,也都可以保存。羅馬人或許認爲這些作法荒謬、迷信,可是仍以帝國的法律加以保護,包括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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